通知:歷史所公開演講活動注意事項及邀請公開演講補助申請表修訂
11月1日所務會議通過本所公開演講活動注意事項及邀請公開演講
修訂說明:
第四點:
報帳需備文件:演講費領據、護照影本、演講公告紙本、活動照片、
第五點:
注意事項:課堂演講每學期以二次為限,授課教師必須隨堂參與,
申請表備註第3點:
活動結束後二週之內,請承辦同學繳交A4、5頁之演講內容紀要(
如有相關問題,請與所辦洽詢。
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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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日所務會議通過本所公開演講活動注意事項及邀請公開演講
修訂說明:
第四點:
報帳需備文件:演講費領據、護照影本、演講公告紙本、活動照片、
第五點:
注意事項:課堂演講每學期以二次為限,授課教師必須隨堂參與,
申請表備註第3點:
活動結束後二週之內,請承辦同學繳交A4、5頁之演講內容紀要(
如有相關問題,請與所辦洽詢。
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