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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碩士班招生重要公告】116學年度起,碩士班取消招生分組及碩士班考試招生方式調整公告

一、自116學年度起,本所碩士班甄試、考試入學取消甲、乙分組。

二、自116學年度起,本所碩士班考試入學考試科目、考試科目佔初(複)試成績比例及佔錄取總成績比例調整如下:
1.初試:
考試科目為資料審查(線上審查),滿分數為100,佔初試成績比例100%、佔錄取總成績比例0%;初試通過者,始得參加複試。
2.複試:
考試科目為筆試(英文)及口試,其中筆試(英文)佔錄取總成績比例0%,口試佔錄取總成績比例100%。

三、碩士班甄試及考試入學指定繳交資料如下:
1. 名次證明。
2. 大學歷年成績單。
3. 推薦書2封。
4. 研究計畫書或研究討論(二者擇一繳交),請至歷史所網頁下載指定格式。
3. 學習計畫書,請至歷史所網頁下載指定格式。
4. 自傳(中文,限2頁以內)。
5. 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,如著作、論文發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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